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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正式启用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发布时间:2017-10-04作者:来源:点击:
2 2月3日,镇江市设计艺术家协会、镇江市花山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经办人员来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分别领到了第一张载明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根据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启用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通知》(苏社管〔2016〕1号),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省启用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为社会组织换发新的登记证书。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共18位,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机构类别代码(1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6位)、主体标识码(即组织机构代码,9位)、校验码(1位)五个部分组成,是社会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
新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在醒目位置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取代原来的登记证号和组织机构代码。从今年起,我市各级民政部门为新成立和办理变更业务的社会组织颁发新版登记证书,对已登记的存量社会组织,利用变更、年检、换届等机会,逐步有序换发新证书,至2017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在此期间社会组织未换发的证书可继续使用。
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是理顺代码管理体制机制,建立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信用代码制度的重要环节。原来成立社会组织必须办理的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书,现统一整合为民政部门核发的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简化了办事手续,节省了社会组织时间和费用,对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市民政局 朱晓燕 曾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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