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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秘书长培训班预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04作者:来源:点击:
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
根据《民政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5﹞206号)有关要求,为充分发挥好教育培训在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决定从2016年开始启动“全国性社会组织秘书长轮训工程”,计划用5年时间对每家全国性社会组织的秘书长进行一次培训,在“十三五”期间实现全覆盖。为推进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稳妥有序开展,2016年的培训工作将以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秘书长为重点,计划举办4期培训班(详见附件)。
请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根据本单位年度工作安排,选派人员参训,并于3月2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培训预报名(每家行业协会商会可在4期班中选择1期,每期限报1人)。培训开班前,中心将在中国社会组织网上发布正式培训通知,同时根据预报名情况与学员进行联系,落实有关参训事宜。如预报名情况发生变化,学员需调整参训班次的,请及时联系我们,以便对培训班作出相应调整。为严肃培训纪律,加强学员管理,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中心还将从2016年开始,为每家全国性社会组织及每名参训学员建立培训档案,并在培训结束后发放结业证书。今后,各全国性社会组织的人员参训情况,将作为社会组织参与评优、评估等管理服务工作的量化参考依据。
民间组织服务中心
2016年3月2日
联 系 人:戴东海
联系电话:58124096
邮 箱:daidonghai@mc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