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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镇江市2016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04作者:来源:点击:
镇江市民政局文件 镇民发〔2016〕46号 —————————————————————————————————————————————————— 关于印发《镇江市2016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区民政局、镇江新区社发局,各市级社会组织: 现将《镇江市2016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曾云, 84425393 电子邮箱:zjmzsg@163.com 镇江市民政局 2016年8月31日 抄送:省民政厅社管局、市财政局 镇江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6年8月31日印发 镇江市2016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 活动实施方案 为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充分调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公益事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需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规则 (一)项目范围 1、为老年人服务项目。包括:为老年人特别是困难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对独居和“空巢”老年人结对关爱、心理关怀;老年人的健康干预和健康促进;老年人的维权和文化活动;其他满足社区老年人特别是困难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和提升生活质量的服务。 2、为青少年服务项目。包括:社区孤残儿童的照料;社区青少年志愿者服务;社区青少年帮教;围绕社区外来务工子弟和农村留守儿童、重病重残家庭儿童、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的困难救助、心理辅导、综合性社会支持网络构建等社会服务。 3、救助帮困服务项目。包括:社区支出性贫困家庭的救助帮困;为生活困难的社区居民家庭提供综合帮扶和志愿服务,为社区内留守、流动、单亲、贫困妇女提供权益保护和困难帮扶等。 4、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包括:以城乡贫困群体、农村三留守人员(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及留守老人)、城市流动人口、特殊人群(流浪乞讨人员、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精神病、癌症患者、社区矫正人员等)为重点服务对象,针对需求,采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开展的困难救助、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资源协调、社会功能修复和促进个人与环境适应等服务项目。 5、促进社区及社会组织发展项目。有利于完善社区公共服务、有利于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有利于社区和谐发展的公益项目。 (二)项目要求 公益创投项目以服务城乡社区居民,满足服务对象需求为目的,以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为方法。充分发挥社区的统筹整合、平台载体作用;社会组织的专业支撑、连接群众作用;社工的专业服务、助人自助作用。紧紧围绕“需求导向、创新导向、操作导向、成长导向”的宗旨组织设计并实施。 1、公益性:项目以社会效益为目标,彰显公益理念,实施后有助于提升“三社联动”水平,有助于优化社会治理格局; 2、广泛性:项目所回应的问题是广大城乡社区居民共同面临的,具有普遍推广的必要性; 3、创新性:项目设计采用新的理念、新的运作模式、新的解决办法,具有明显的创新性; 4、操作性:项目具备良好的社区基础和群众基础,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导向,资金投入可以产生预期的社会效益。 5、针对性:项目设计针对明确的受益群体,有精准的定位,服务内容为受益群体所需、急需。 6、可持续性:项目具有清晰的发展模式,在资助期结束后有持续运作的可能,可在条件类似的地区推广、复制。 7、专业性:项目实施团队的主要负责人和核心成员拥有与项目相关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项目执行团队人员配置得力、分工合理且普遍具有较高的专业性。 (三)申报条件 1、在市、辖区民政部门正式登记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满1年以上的,需上一年度年检合格),机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不良记录。实施上一届镇江市公益创投项目的评估等级需为B等级以上; 2、有健全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财务制度、有独立的银行账户; 3、申报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需有2名以上的持证社工参与实施,其他项目需有1名以上的持证社工参与实施,每名持证社工参与实施的项目不得超过2个; 4、社会组织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内部组织机构健全,具备专门团队负责项目运作,并能广泛整合志愿者资源; 5、有在社区开展社会公益活动经历、经验和良好信誉; 6、有相应自筹资金配套的社会组织优先; 7、获得3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优先; 8、上一届镇江市公益创投项目评估获得A等级的社会组织优先。 (四)实施范围和周期 公益创投项目实施必须落户在一个或几个社区内进行; 公益项目的实施周期为8-10个月。 二、经费安排 (一)经费预算。从镇江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资金150万元。 (二)资助额度。社会组织申报的项目资助额度分为两类,第一类为3-5万元,第二类为8-10万元。其中,申报第二类资助额度的社会组织必须具有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一个社会组织只能获得一个公益创投项目的支持,已有其他政府资金支持的项目,本次公益创投活动不再重复资助。 (三)经费拨付。经费分两期拨付,项目启动实施阶段拨付项目总预算的60%,项目实施完毕并通过结项评估后拨付剩余的40%。项目经费按核定的预算金额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四)经费管理。实施项目经费支出,统一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账核算,需提供相应票据和领款单据,接受镇江市民政局和各级民政、财政部门的监督。 三、实施流程 (一)项目征集阶段(2016年9月1日—9月18日) 镇江市民政局发布公告,征集公益创投项目。社会组织按照规定的项目范围、申报要求,在项目征集期内,登陆镇江市民政局官网(http://mzj.zhenjiang.gov.cn/)在“通知公告”栏内下载相关资料,进行具体项目的创意设计,提交项目纸质项目申请书和相关佐证材料(一式2份)并报送项目申报书电子稿。市级社会组织项目申报至市民政局,各辖区项目申报至各辖区民政部门,经各辖区民政部门初审后统一报送市民政局。 (二)项目评选阶段(2016年9月19日—9月30日) 经第三方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初评后,由镇江市民政局聘请专业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最终评审;市民政局将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确定获选项目。 (三)项目实施阶段(2016年10月1日—2017年7月15日) 1、跟踪落实。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辖区民政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确保资金落实到位,确保按项目申报书实施;第三方机构及时进行跟踪、督导,确保项目良性运作;依托新闻媒体对项目进行跟踪报道。 2、系统培训。第三方机构邀请专家就项目的实施、资源的整合和项目的财务管理、过程管理、团队管理以及构建项目支持网络、项目模式梳理与推广等方面,对获选项目的社会组织进行能力建设专题培训。 3、中期评估。在项目实施至中期时,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中期评估,以确认项目是否按照申报书的内容组织实施。 4、实时辅导。第三方机构以项目日常监测跟进与项目活动现场监测两种方式相结合,全程跟进各项目实施,进行个性化辅导,并比对项目预算表、月收支表、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等财务资料及数据,定期对实施项目支出情况进行财务抽查。 (四)结项评估阶段(2017年7月16日—2017年8月16日) 在项目实施结束后,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结项效能评估,以确认是否实现设计目标、满足设计内容、符合设计要求,确定项目评估等次。 四、组织保障和领导 镇江市民政局:对活动进行指导和协调,制定活动实施方案;选定、监督和对接第三方机构;落实福彩资金;组织媒体宣传。 各辖区民政部门:组织领导辖区内公益创投活动;组织辖区内公益创投活动的宣传和动员;负责辖区内公益创投项目的初审;督促获选项目的落实;协助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 第三方机构:负责公益创投活动方案的实施和具体工作的策划执行;组织项目的初选;负责获选项目实施情况的督导;台账资料的指导和检查;项目评估;负责为获选项目的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和能力建设培训。 五、健全监督机制 (一)凡申报时提供虚假资料以及采取不正当手段虚假参与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类似活动。投诉电话:84424220、84425393。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非法侵占、不当使用项目资金,违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获选项目的社会组织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履行约定的服务项目时,应及时向市民政局提出;未经市民政局同意,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 (四)获选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建立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执行的程序、进度、责任;重大事项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并做好记录,定期做好项目的自我评估与优化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服务对象的身体情况和特点,预测可能出现的风险并确定应急方案。 (五)获选项目的社会组织未严格按照约定认真实施服务项目的,市民政局将不予拨付项目后续资金,情形严重者,市民政局将有权追回已拨付的前期项目资金。 附件1:镇江市2016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项目申报证明文件目录 附件2:镇江市2016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表 附件1: 镇江市2016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 项目申报证明文件目录 1、在镇江市级及各辖区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提供有效期内的、能够反映年检信息的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2、有独立的银行账户(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有专业社工参与项目执行(提供专业社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复印件); 4、专职工作人员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 5、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证明、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6、配套资金证明文件复印件; 7、新闻媒体对社会组织或开展过的公益服务项目的宣传报道资料; 8、有在社区开展社会公益服务项目的经历,提供项目简介(包括项目名称、实施时间、项目效果等)。 附件2: 项目编号: 镇江市2016年社会组织 公益创投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申报机构: 申报时间: 镇江市民政局(监制) 填 表 说 明 一、申报人必须保证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严肃性。 二、项目编号由市民政局统一填写。 三、项目个别部分内容填写参阅“填表指南”。 四、申报书各项内容按照说明填写,为保证统一规范,请勿对格式进行修改,用仿宋GB2312小四字体,行间距为20磅,填写内容请勿超过要求字数。 五、其他附件请另附纸张。 六、请将各项内容填写完整,没有请填“无”。 七、本申报书由镇江市民政局负责监制并解释。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 社区 项目受益人数 项目预算 (万元) 项目周期 (按月计) 项目领域(对应“□”描黑) □为老服务 □青少年服务 □救助帮困服务 □专业社会工作 □社区及社会组织发展 □其他: (请细化) 申请机构名称 项目概述(概述项目针对的问题,以及计划通过何种方式达到什么目标。300字以内) 项目联系人信息 姓 名 职 务 办公电话 手 机 电子邮箱 工作QQ号码 二、申报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登记时间 登记证号 开户银行 开户名 银行帐号 机构性质 (对应“□”描黑) □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 服务领域 机构地址 机构 负责人 手机: 电子邮箱: 座机: 传真: 机构执行过的同类项目 项目名称 起止时间 资助方 资助总额(元) 备注 三、项目方案 需求分析 (400字以内) (该项目回应了社区的那些问题或需求,说明问题存在的广泛性和需求的迫切性。) 受益群体描述(200字以内) (该项目服务人群的数量、基本特征、具体需求或问题状况等信息。) 项目目标 (100字以内) (该项目实施可达到的具体成效有哪些?要求清晰、明确、可实现。) 项目 成功指标 如何考核项目实施效果?主要为可量化的、具体的指标 预计项目实施后该指标达到的水平(尽量提供数据) 指标考核的方式 项目实施计划 计划开展的活动 活动时间 活动内容 活动一:**** 活动目的: 活动形式: 活动地点: 参与人员及人数/每次(服务对象、志愿者、社工、专家等): 活动频次: 经费预算: 活动二:**** 活动目的: 活动形式: 活动地点: 参与人员及人数/每次(服务对象、志愿者、社工、专家等): 活动频次: 经费预算: 活动三:**** 活动目的: 活动形式: 活动地点: 参与人员及人数/每次(服务对象、志愿者、社工、专家等): 活动频次: 经费预算: …… …… …… …… …… …… …… …… 风险分析及应对预案(300字内) (分析项目执行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及如何应对。) 项目创新性(300字内) (分析本项目与同类项目的区别及本项目的独特意义。) 项目持续性(300字内) (分析本项目是否可能形成有效的、持续运作的模式;以及创投支持结束后,项目争取到其他社会资源支持、继续实施的可能性。) 四、项目团队的成员信息 1、内部团队的成员信息 姓名 年龄 学历及专业 资质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2、外部支持团队的成员信息 姓名 年龄 学历及专业 资质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五、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 (单位元) 一、业务活动成本 1、项目活动费 交通费(不超过项目预算的5%)) 宣传费(不超过项目预算的5%) 资料费 活动物资费 培训费 其他费用 小计 2、人员经费(不超过项目预算的30%) 专职社工经费 志愿者补贴费 专家劳务费 其他人员经费 小计 二、管理费用(不超过项目预算的10%) 办公费用补贴 其他补贴 小计 三、其他费用 小计 合计 六、申报审核情况 申报单位 我单位保证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已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方案,确保项目如期完成。将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接受项目监管、审计和评估,并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辖区民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镇江市民政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经2016年镇江市公益创投项目创投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予以立项,立项资金为 万元。
镇江市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填写指南
l 封面
1、编号:申请书第一页右上角的“编号”由镇江市民政局填写,其余内容由申请方填写。
2、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务必是全称,并确保与正文中的名称一致。
3、项目类别:请填写所申报项目属于项目范围内的哪一类,与后面的项目领域保持一致。
4、申报机构:请填写申报机构的全称,对于已经注册的社会组织,机构名称务必于登记证书上的信息一致。申报机构务必于正文中的机构信息一致。
l 项目基本信息
5、项目名称:即项目全称,请注意需与封面名称保持一致。
6、申请机构:即机构全称,请注意务必与机构登记证书名称保持一致。
7、项目实施社区:请按照辖区→街道→社区的排序来填写,并请具体到社区。
8、项目周期:请以月数为单位填写。
项目受益人数:指直接受益人数(项目直接服务对象的人数),如果对间接受益人数有预先估算,请另外注明。例:直接受益人数50人、间接受益人数100人。
9、项目预算:项目预算要与后面的预算表总额保持一致。
10、项目领域:根据项目服务对象类型填写,每个项目只能对应一个项目领域。请将对应领域前面的“□”涂黑(替换符号■),如果选择“其他”,请简要说明。
11、项目概述:项目概述主要回答针对“谁”的“什么问题”,用“什么方法”达到“什么目标”。言简意赅,无需展开,请控制在300字以内。
请注意:在项目概述当中,除明确上述问题外,还要明确项目服务的特定人群,服务区域以及服务人数数量。
12、项目联系人:必须是充分了解申请项目情况的人员。
l 申请机构详细信息
13、申报机构信息:内容包括:机构名称、成立时间、登记证号、开户银行、开户名、银行账号、机构性质、员工数量(专职人数、兼职人数以及志愿者人数)、服务领域、机构地址以及机构负责人(姓名、手机、座机、电邮以及传真)。
l 项目详细信息
14、需求分析:说明项目实施的必要性。要说明项目针对的问题,分析其产生的社会背景和原因,分析此问题是否在社区或居民中广泛存在,是否迫切需要解决;介绍政府是否已有相关政策,其力度是怎样的;针对该问题,社会组织或者本项目可以介入的方式和途径是怎样的,400字以内。
请注意:除明确上述问题外,要特别注明,服务对象区域分布以及数量。
15、受益群体描述:要清晰界定本项目在项目周期内可以服务到的人群,请围绕“谁”、“哪个区域内的”、“有多少”、“基本特征是什么”、“有哪些问题”五个方面填写, 200字以内。
16、项目目标:预计通过项目的实施,项目针对的问题的改善程度,或服务对象(社区)需求的满足程度等,能明确反映出项目结束时项目预计能达到的成效。100字以内。
17、项目成功指标:成功指标是对项目目标的分解、对项目实施效果的衡量,而不是对项目服务人数和活动次数的统计。一系列设置恰当的成功指标,可以直接反映出项目目标是否得以实现。比如某项目成功指标之一为“服务对象的满意度”,预计项目实施后该指标达到的水平为“80%”,信息资料来源为“全部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调查问卷”。
请注意:成功指标是对项目目标的分解,而项目成功指标实现是通过项目实施计划每个项目活动实现,在设定项目成功指标上,请与下文项目实施计划中的服务活动相关联。
注:本次创投申请项目的成功指标中必须包含“服务对象的满意度”指标,预计达到的水平等由项目方根据情况自行设定。成功指标为项目结项评估必检内容,请认真填写。
18、项目服务计划:表格中各要素需完整填写,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注意后面的项目预算表填写需和实施计划一一对应。
请注意:此处的活动计划不是简单的、粗线条的活动设想,必须是具体的、可操作的活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开展什么活动,活动目标是什么,谁来参加,必须是清晰可见的。所有服务活动是为达到服务目标服务的,请务必关注您设计的活动能实现上文中设定的哪一个指标,对总目标的实现有没有价值。
19、风险分析及应对预案:指的是机构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一些妨碍因素,以及相应的解决方案,400字以内。
20、项目创新性:分析本项目与同类项目的区别及本项目的独特意义,300字以内。
21、项目可持续性:包括项目运作模式的持续性和项目资金来源的持续性两方面。分析是否有可能形成有效的、可持续运作的项目模式,以及创投支持结束后,争取到其他社会资源支持、继续实施项目的可能性。300字以内。
22、项目团队成员信息:包括项目内部团队以及外部支持团队成员信息
请注意:请注明专业特长和具备的资质,比如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等,外部团队请注明是否有相关合同。
23、项目预算编报
(一)公益创投项目的经费预算按照业务活动费、管理费和其他费用等三类费用进行编报。
(二)业务活动费
1、业务活动费是指为了实现项目目标而开展项目活动或提供项目服务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人员劳务成本和项目活动经费等。
2、人员劳务成本是指邀请专家、督导、社工等进行项目支持所支出的劳务费用以及招募社会志愿者参与项目所支出的补贴。各类人员劳务补贴上限标准为:专家补贴:300元/天;社工补贴:150元/天;志愿者补贴60元/天,主要用于个人误餐和交通补贴。人员劳务成本必须清晰列出人员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量,专家、社工等专业人员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专业资质。项目团队应当保留领款人签字的费用支付表,费用支付表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工作时间记录、领款金额、领取人员签字等内容。
项目活动经费是指开展项目活动的各项费用。项目交通费和宣传费应分别控制在项目总资金的5%以内。
3、项目管理费
项目管理费是指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管理费用。项目管理费可按照不超过项目总资金的10%的标准编报。
4、其它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无法归属到上述业务活动费和项目管理费中的费用。
5、公益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不得在项目资金(申报资金)中列支固定资产购置费用。但项目执行单位购买的、符合项目预算并且直接交付受益对象或捐赠给为受益对象服务的单位的设备等资产,可作为项目支出列支,但对于这类资产,应明确产权归属并办理财产移交手续。不可直接给服务对象发放补贴(包括各类慰问金、助学金、补贴金等现金发放),不支持老年项目餐费补贴;不支持其他已享受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内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