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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组织认定办理规程
发布时间:2017-10-04作者:来源:点击: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镇江市区行政区划内的慈善组织认定的权力类型和权力编码、法律依据、承办窗口、获取的条件、申请材料、法定办理时限、承诺办理时限、办理程序、收费情况及重要提示,并对申办过程中应注意的常见问题进行了提醒。
2 权力类型和权力编码
3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详细条款内容请详阅附录A)
4 承办窗口
镇江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民政局340、341窗口(冠城路8号)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5:30(下午2:30~5:30夏时制)
咨询电话:0511-88983053
投诉电话:0511-88983011
查询网站地址:政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zjzwfwb.gov.cn;
市民政局网站http://mzj.zhenjiang.gov.cn
5.1申报本部门审批前需要到其他部门办理的审批
5.1.1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慈善组织认定需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5.2获得本部门审批的必要条件
5.2.1 应:
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时具备相应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条件;
(二)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业务范围符合《慈善法》第三条的规定;申请时的上一年度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关于慈善组织的规定;
(三)不以营利为目的,收益和营运结余全部用于章程规定的慈善目的;财产及其孳息没有在发起人、捐赠人或者本组织成员中分配;章程中有关于剩余财产转给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组织的规定;
(四)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合理的薪酬制度;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2 不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认定为慈善组织:
(一)有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不得担任慈善组织负责人的情形的;
(二)申请前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申请时被民政部门列入异常名录的;
(四)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行为的。
6 申请材料
申请认定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应当向民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6.1 慈善组织认定申请书份数:3 (原件) (必需)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6.2慈善组织认定符合有关规定的承诺书份数:3 (原件) (必需)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6.3会议纪要(社会团体需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会议纪要,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需理事会表决通过的会议纪要)份数:1 (原件或复印件) (必需)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6.4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非直接登记社会组织提供)份数:1 (原件或复印件) (非必需)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6.5登记证书正、副本份数:1 (原件)(必需)(纸质文件);
6.6授权委托书(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份数:1 (原件或复印件) (非必需)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向民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6.7关于申请理由、慈善宗旨、开展慈善活动等情况的说明份数:1 (原件或复印件) (非必需)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6.8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专项审计份数:1 (原件或复印件) (非必需)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9 办理程序
9.1 受理(1个工作日)
审批部门应:窗口受理人检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材料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不予办理,由受理人员说明理由,发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符合要求,发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应:当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有疑议的,应当积极回应,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已受理的,申请人在《受理通知书》和《接收材料清单》上签字确认。
9.2 审查(15个工作日)
执法人员认为情况复杂的,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或者通过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或者根据需要对该组织进行实地考察,申请人应积极配合。
9.3 审批(3个工作日)
审批部门应:局分管领导根据审查意见,作为审批决定。
9.4 办结(1个工作日)
审批部门应:准予许可的出具《准予许可决定书》,换发标有慈善组织属性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申请人应:在领取相关证书时在送达回证上签收。
10 是否收费
11 重要提示
11.1《慈善组织认定办法》适用于2016年9月1日《慈善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的慈善组织认定。
11.2慈善组织是指依法成立、符合本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慈善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二)不以营利为目的;(三)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四)有组织章程;(五)有必要的财产;(六)有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 申办过程中应注意的常见问题
12.1所有申报文件必须打印,各种表格填写需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打印,规格为A4型纸张,不能提交圆珠笔写件、复写件、粘贴件,如有少量涂改,请在涂改处加盖公章;
12.2所有复印件均须盖章或签字确认。
附录A
法律依据
设定审批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第十条 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本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不予认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登记或者认定期限的,报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六十日。
2、《慈善组织认定办法》(民政部令第58号,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其登记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进行慈善组织认定。
附录B
空白表
慈善组织认定申请书
(适用于基金会)
社会组织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社会组织类型 | 成立登记时间 | |||||||||||
登记管理机关 | 业务主管单位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住 所 | ||||||||||||
慈善 活动 领域 | □扶贫、济困 □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 □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 □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具体描述为:
| |||||||||||
章 程 | 核准时间 | 核准机构 | ||||||||||
财务情况 | 审计机构名称 | 上年末净资产 | 万元 | |||||||||
上年度慈善 活动支出 | 万元 上年度慈善活动支出比例: % | 上年度 管理费用 | 万元 上年度管理费用比例: % | |||||||||
申请认定慈善组织 履行的内部民主决策 程序 | ||||||||||||
本组织保证《慈善组织认定申请表》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社会组织盖章: 年 月 日 |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
慈善组织认定申请书
(适用于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
社会组织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社会组织类型 | 成立登记时间 | |||||||||||||||||
登记管理机关 | 业务主管单位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住 所 | ||||||||||||||||||
宗旨 | ||||||||||||||||||
业务 范围 | ||||||||||||||||||
慈善 活动 领域 | □扶贫、济困 □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 □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 □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具体描述为:
| |||||||||||||||||
章 程 | 核准时间 | 核准机构 | ||||||||||||||||
内部治理结构 | 会员(代表)大会:□有,□无;章程规定 年召开 次, 申请前三年按照章程规定是否需要召开:□是,□否; 召开情况: 年 月召开,参会 人;(可增减) | |||||||||||||||||
理 事 会:章程规定每年召开 次,申请前三年召开情况: 年 月召开,参会 人; 年 月召开,参会 人; 年 月召开,参会 人; (可增减) | ||||||||||||||||||
常务理事会:□有,□无; 章程规定每年召开 次,申请前三年召开情况:(选择无,请忽略此项) 年 月召开,参会 人; 年 月召开,参会 人; 年 月召开,参会 人; 年 月召开,参会 人; 年 月召开,参会 人; 年 月召开,参会 人。 (可增减) | ||||||||||||||||||
监事或监事会:□有,□无;申请前三年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履职:□是,□否 | ||||||||||||||||||
财务情况 | 审计机构名称 | 上年末净资产 | 万元 | |||||||||||||||
上年度慈善 活动支出 | 万元 上年度慈善活动支出比例: % | 上年度 管理费用 | 万元 上年度管理费用比例: % | |||||||||||||||
申请认定慈善组织 履行的内部民主决策 程序 | ||||||||||||||||||
负责人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年龄 | 当选时间 | 当选程序 | |||||||||||||
(可增减) | ||||||||||||||||||
申请理由:
(可增减) | ||||||||||||||||||
开展慈善活动的说明:
(可增减) | ||||||||||||||||||
本组织保证《慈善组织认定申请表》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社会组织盖章: 年 月 日 |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
慈善组织认定符合有关规定的承诺书
社会组织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住 所 | ||||
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认定办法》等规定的承诺 | (一)申请时具备相应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条件 | □是;□否 | ||
(二)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业务范围符合《慈善法》第三条的规定;申请时的上一年度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符合国务院民政门关于慈善组织的规定; | □是;□否 | |||
(三)不以营利为目的,收益和营运结余全部用于章程规定的慈善目的;财产及其孳息没有以任何形式在发起人、捐赠人或者本组织成员中分配;章程中有关于剩余财产转给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组织的规定;
| □是;□否 | |||
(四)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合理的薪酬制度; | □是;□否 | |||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是;□否 | |||
有无下列情形的承诺 | (一)有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不得担任慈善组织负责人的情形;
| □有;□无 | ||
(二)申请前两年内曾受行政处罚或者年度检查不合格的;
| □有;□无 | |||
(三)申请时被列入民政部门异常名录的; | □有;□无 | |||
(四)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行为的。 | □有;□无 | |||
本组织保证以上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社会组织印章: 年 月 日
|
会议纪要
(格式参考)
一、会议时间:
……
二、会议地点:
……
三、会议名称:
……
四、参会人员:
…….
五、会议议题:
……
六、会议内容:
……
记录人签名:
社会组织盖章:
注:简明扼要,不超过1000字
授 权 委 托 书
镇江市民政局 :
现委托以下人员代理我们(单位)办理 事宜。
1、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 电话:
委托权限:
2、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 电话:
委托权限:
委 托 人 (单 位):
年 月 日
注:后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示范表
慈善组织认定申请书
(适用于基金会)
社会组织名称 | 镇江市**基金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根据法人登记证书填写 | |||||||||
社会组织类型 | 基金会 | 成立登记时间 | 20**年**月**日 | |||||||||
登记管理机关 | 镇江市民政局 | 业务主管单位 | 镇江市**局 | |||||||||
法定代表人 | 张** | 联系电话 | 办公或手机号码 | |||||||||
住 所 | 镇江市**路**号 | |||||||||||
慈善 活动 领域 | □扶贫、济困 □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 □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 ■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具体描述为:
| |||||||||||
章 程 | 核准时间 | **年**月**日 | 核准机构 | 镇江市民政局 | ||||||||
财务情况 | 审计机构名称 | 镇江市**会计师事务所 | 上年末净资产 | 500 万元 | ||||||||
上年度慈善 活动支出 | 100 万元 上年度慈善活动支出比例: 70 % | 上年度 管理费用 | 10 万元 上年度管理费用比例: 10 % | |||||||||
申请认定慈善组织 履行的内部民主决策 程序 | 20**年**月**日经理事会会议表决通过,申请慈善组织认定。 | |||||||||||
本组织保证《慈善组织认定申请表》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张**亲笔签名
社会组织盖章: 20**年**月** 日 |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同意慈善组织认定。
经办人:史** 20**年** 月** 日 |
慈善组织认定申请书
(适用于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
社会组织名称 | 镇江市**公益服务中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根据法人登记证书填写 | |||||||||||||||
社会组织类型 | 社会服务机构 | 成立登记时间 | 20**年**月**日 | |||||||||||||||
登记管理机关 | 镇江市民政局 | 业务主管单位 | 无 | |||||||||||||||
法定代表人 | 李** | 联系电话 | 办公或手机号码 | |||||||||||||||
住 所 | 镇江市**区**路**号 | |||||||||||||||||
宗旨 |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弘扬慈善公益精神,遵循“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准则,汇聚社会各界力量,帮扶弱势困难群体,促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构建社会和谐,共铸美好生活。 | |||||||||||||||||
业务 范围 | 1、开展助学、助残、助老、助农、助医等公益慈善活动; 2、开展社会公益调查、公益倡导等方面公益志愿服务; 3、…… | |||||||||||||||||
慈善 活动 领域 | √扶贫、济困 √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 □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 □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具体描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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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程 | 核准时间 | 20**年*月*日 | 核准机构 | 镇江市民政局 | ||||||||||||||
内部治理结构 | 会员(代表)大会:□有,□无;章程规定 年召开 次, 申请前三年按照章程规定是否需要召开:□是,□否; 召开情况: 年 月召开,参会 人;(可增减;社会团体需填写此栏) | |||||||||||||||||
理 事 会:章程规定每年召开 2 次,申请前三年召开情况: 20**年** 月召开,参会 9 人;20** 年 ** 月召开,参会 9 人; 20**年** 月召开,参会 9 人;20** 年 ** 月召开,参会 9 人 20**年** 月召开,参会 9 人;20** 年 ** 月召开,参会9 人 (可增减) | ||||||||||||||||||
常务理事会:□有,□无; 章程规定每年召开 次,申请前三年召开情况:(选择无,请忽略此项) 年 月召开,参会 人; 年 月召开,参会 人; 年 月召开,参会 人; 年 月召开,参会 人; 年 月召开,参会 人; 年 月召开,参会 人。 (可增减;设常务理事会的社会团体填写此栏) | ||||||||||||||||||
监事或监事会:√有,□无;申请前三年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履职:√是,□否 | ||||||||||||||||||
财务情况 | 审计机构名称 | 镇江市**会计师事务所 | 上年末净资产 | 200 万元 | ||||||||||||||
上年度慈善 活动支出 | 50 万元 上年度慈善活动支出比例: 10 % | 上年度 管理费用 | 5 万元 上年度管理费用比例: 9 % | |||||||||||||||
申请认定慈善组织 履行的内部民主决策 程序 | 20**年**月**日经理事会会议表决通过,申请慈善组织认定。 | |||||||||||||||||
负责人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年龄 | 当选时间 | 当选程序 | |||||||||||||
1 | 李** | 理事长 | 45 | 20**年**月 | 理事会表决通过 | |||||||||||||
2 | 张** | 主任 | 39 | 20**年**月 | 理事会表决聘任行政负责人 | |||||||||||||
3 | 胡** | 副理事长 | 42 | 20**年**月 | 理事会表决通过 | |||||||||||||
(社会团体需填写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 ||||||||||||||||||
(可增减) | ||||||||||||||||||
申请理由:申请理由需详实充分。
(可增减) | ||||||||||||||||||
开展慈善活动的说明:如实填写开展慈善活动的情况。
(可增减) | ||||||||||||||||||
本组织保证《慈善组织认定申请表》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亲笔签名
社会组织盖章: 20** 年**月 **日 |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经办人: 20**年**月 **日 |
慈善组织认定符合有关规定的承诺书
社会组织名称 | 镇江市**公益服务中心 | |||
法定代表人 | 李** | 联系电话 | 办公或手机号码 | |
住 所 | 镇江市**区**路**号 | |||
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认定办法》等规定的承诺 | (一)申请时具备相应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条件 | ■是;□否 | ||
(二)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业务范围符合《慈善法》第三条的规定;申请时的上一年度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符合国务院民政门关于慈善组织的规定; | ■是;□否 | |||
(三)不以营利为目的,收益和营运结余全部用于章程规定的慈善目的;财产及其孳息没有以任何形式在发起人、捐赠人或者本组织成员中分配;章程中有关于剩余财产转给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组织的规定;
| ■是;□否 | |||
(四)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合理的薪酬制度; | ■是;□否 | |||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是;□否 | |||
有无下列情形的承诺 | (一)有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不得担任慈善组织负责人的情形;
| □有;■无 | ||
(二)申请前两年内曾受行政处罚或者年度检查不合格的;
| □有;■无 | |||
(三)申请时被列入民政部门异常名录的; | □有;■无 | |||
(四)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行为的。 | □有;□无 | |||
本组织保证以上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李**亲笔签名
社会组织印章: 20**年 ** 月 ** 日
|
镇江市**公益服务中心理事会 会议纪要
一、会议时间:
20**年**月**日上午9点半。
二、会议地点:
镇江市**区**路**号**公益服务中心会议室。
三、会议名称:
召开第**届第**次理事会会议。
四、参会人员:
理事成员:李**、张**、胡**等7人;
监事成员列席:高**、丁**等2人。
五、会议议题:
讨论申请慈善组织认定事宜。
六、会议内容:
1、会议主持人李**对本单位成立以来的工作进行总结;
2、对本单位申请慈善认定进行表决,一致同意申请慈善组织认定。
记录人签名:张**
社会组织盖章:
注:简明扼要,不超过1000字
授 权 委 托 书
镇江市民政局 :
现委托以下人员代理我们(单位)办理 申请慈善组织认定 事宜。
1、 姓名: 丁** 性别: 男 年龄: 35
工作单位: 镇江市**单位
职务: 科员 电话: 办公或手机号码
委托权限: 办理“镇江市**公益服务中心”慈善组织认定事宜。
2、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 电话:
委托权限:
委 托 人 (单 位):
20** 年 ** 月 ** 日
注:后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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