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政策法规
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网络社会组织 规范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7-10-04作者:曾云来源:镇江社会组织网点击:
各辖市、区委和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市各部委办局,军分区,各人民团体,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网络社会组织是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团结引导网民依法参与社会事务,治理网络空间的有效形式。为创新网络社会管理,进一步推动我市网络社会组织规范化发展,结合镇江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互联网工作方针,坚持扶持培育和规范管理两者并重,激发网络社会组织活力,提高网络社会组织质量,增强网络社会组织服务网信事业大局和参与网络社会治理的能力,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团结和凝聚全市网民,为谱写“两聚一高”镇江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2.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网络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应建尽建,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坚持依法管理,推动各网络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建章立制,实现各网络社会组织规范运行。坚持培育为先,鼓励各部门敞开政府资源,打破网络社会组织所遭遇的资源瓶颈,扶持建设门类齐全、定位准确、作用明显的网络社会组织。坚持积极稳妥推进,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过渡、有序推进。
二、完善网络社会组织管理机制
3.完善双重联动管理机制。将网络社会组织区别于其它社会组织,实施网信部门、民政部门双重管理的管理机制。市网信办主要负责网络社会组织的宏观协调、业务指导与管理服务,对涉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域的网络社会组织,加强名称审核、业务范围界定;民政部门主要负责网络社会组织的登记、审批、变更、注销、年检等工作,联合网信部门共同做好网络社会组织的监管,确保依法依规、按照章程开展活动。
4.完善网络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制。各类网络社会组织均可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变更、注销、年检等事宜。民政部门在审核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申请时,对网络社会组织,应在审核该组织登记申请前征求同级网信部门意见,加强名称审核、业务范围界定。对开展网络公益慈善活动、从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网络社会组织,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降低注册资金量、场地和会员要求量。对暂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网络社会组织,由网信部门加强分类指导。
5.完善网络社会组织内部管理机制。网络社会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加强诚信自律建设,严格落实社会组织政社分开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形成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运作机制。规范网络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制定信息公开制度,对本组织的重大活动、资产财务情况等,通过网络对会员及网民进行公开,提升网络社会组织的诚信度和公信力。加强网络业务培训和线上线下互动,提升运用互联网开展工作的能力。逐步规范网络社会组织中英文域名体系,注重增强网络安全保障。
6.推动网络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加大网络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力度,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网络社会组织,可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或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等开展党的工作,条件成熟时及时建立党组织。新成立的网络社会组织可采取单独建立、联合建立等方式组建党组织。对较大的网络社会组织,符合条件的分支机构,也要及时建立党组织。推动党建工作写入网络社会组织章程,实现党组织参与网络社会组织重大问题决策制度。一般从网络社会组织内部产生党组织书记,提倡党员社会组织负责人担任党组织书记。规模较大、成员较多或没有合适党组织书记人选的社会组织,上级党组织可按规定选派党组织书记。注重在网络社会组织负责人、管理层和业务骨干中培养和发展党员。网信部门要加强对网络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为党组织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民政部门要结合网络社会组织登记、检查、评估以及日常监管等,督促推动网络社会组织及时成立党组织和开展党的工作。要重视和加强网络社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强化网络社会组织扶持力度
7.敞开政府公共资源。实施“政府+社会组织”共建帮扶,调动和利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特别是公共资源来扶持网络社会组织发展,加快培育一批网络传播、网络安全、信息化发展、网络文化、网络评论、网信经济、依法治网、网络公益、青少年网上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骨干社会组织。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与在其主管领域内活动的网络社会组织结对,实施对口帮扶,给予政策指导,提供良好服务。网络社会组织开展的公益类活动,由网信部门牵头协调,在项目策划、场地联系、媒体宣传、安全保障等方面予以支持帮扶。
8.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不断完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制度和政策体系,逐步扩大政府向网络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为网络社会组织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网信部门也应设立专项资金,扩大对网络社会组织的资金支持,用于公益性网络社会组织培育、网络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公益性网络主题活动等方面支出。拓宽网络社会组织融资渠道和服务范围,鼓励企事业单位通过资助、结对、合作等方式参与网络社会组织活动,积极帮扶我市网络社会组织承接市外公共服务类项目。落实符合条件的网络社会组织享受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9.搭建孵化运转平台。市里统一建立集网络社会组织活动中心、网络社会组织实践基地、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培训教室于一体的网下落地管理平台,为网络社会组织发展提供支持。利用属地新闻网站、微信、微博等资源,搭建形式多样的网络社会组织网上平台,推动网络社会组织网上开展工作、相互沟通交流、宣传扩大影响。有条件的辖市区参照建立网络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中心,推动网络社会组织发展。支持各社会组织自行建设网上平台。
10.培育品牌网络社会组织。重点培育一批服务能力强、公信力高、管理规范的品牌网络社会组织,示范带动各类网络社会组织共同进步。在资金、场地、资源、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向重点网络社会组织倾斜。充分利用传统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宣传重点网络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建设和开展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及时总结重点网络社会组织建设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树典型、立标杆,引导各类网络社会组织向其看齐,共同营造关心支持参与网络社会组织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提升网络社会组织活力
11.强化网络社会组织的公共服务功能。围绕服务社会、服务网民,推动网络社会组织配合党委政府部门,积极参与社会服务。支持和鼓励组建各类主题的网络社会组织,实现公共服务全覆盖,推动网络社会组织全面提供公益慈善、文明创建、环境保护等多层次、多样化的社会服务。优先培育网信领域社会组织,重点发展养老助残、慈善帮困等公益慈善类网络社会组织,健全完善“网络发动、政府推动、各界行动”的镇江慈善公益新模式。
12.强化网络社会组织的舆论引导功能。将网络社会组织作为全市网络工作的重要抓手,以柔性的引领倡导,积极解决网络空间治理中刚性约束无法解决的问题。鼓励网络社会组织助力文化建设,开展公益、低碳、环保的网络文化活动,集中组织网民节、网民运动会及“优秀网络群体”“优秀网民”推荐等活动,积极参加“争做中国好网民”活动,推动网络文化健康发展。鼓励网络社会组织在网络舆论引导、社会矛盾化解、重大舆情引导中发挥积极作用,强化对网络社会组织骨干人员的培训教育,依靠民间力量解决民间纠纷,实现“网民管网”“网民治网”。
13.强化网络社会组织的社会治理功能。各级党委政府要推动网络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联系网民、引导网民的积极作用。依托网络社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网络问政活动,促进政府与网民的理解互信。支持网络社会组织依法参政议政,吸收网络社会组织中的优秀代表担任一定社会职务。党委政府在出台涉及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的重大公共政策、行政管理措施和行业发展规划前,要注重广泛听取网络社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五、加大网络社会组织监督力度
14.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网信、民政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网络社会组织负责人参与的网络社会组织联席会议制度。实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网络社会组织重大变化、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事件第一时间向网信部门报告备案。建立健全大型活动备案制,网络社会组织举办500人以上规模的活动,按规定进行备案管理。
15.强化网络社会组织监管。网信、民政部门要密切协作、相互配合,通过信息公开、抽查审计、等级评估、信用监管、执法检查等方式,加强对网络社会组织负责人、资金、活动的监管。要发挥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的作用,提升网络社会组织自律水平。对违规的网络社会组织,由网信、民政、公安等职能部门对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取缔其网上平台,并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置。
16.完善网络社会组织评价体系。积极探索建立政府、公众、社会多方参与的网络社会组织评价体系,实施“积分评价制”,对网络社会组织进行评价。完善社会监督举报受理机制,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强化媒体舆论监督作用。推动网络社会组织互相监督。
中共镇江市委办公室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6日